广外南国商学院奖学金
有“更新”到底是什么?
根据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学校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定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学校实际。今年首设“校长奖学金”,此外一等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也进行相应的调整。
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是不是有点小激动呢!
那...怎样才能获得呢?
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一条龙服务!
奖学金适用范围
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在我校注册的学生
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2.副主任1名,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3.成员由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科研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4.学校奖学金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总支部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组织评选、推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由政府或社会组织(个人)所设立奖学金的获奖人;
(二)负责校内奖学金的组织、审核和评审等工作。
(三)审批及管理社会专项奖学金;
(四)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奖学金的评审、使用和管理情况,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五)受理、处理学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投诉。
奖学金的设立
1.奖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政府出资设立;
3.校内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每年从学生学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
4.社会专项奖学金由我校校友、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捐资并经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设立。
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办法按当年国家、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校长奖学金是校内设立的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人,奖金为/人;
3.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就读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一)一等奖学金,奖金为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的前5%者可提出申请。
(二)二等奖学金,奖金为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3%,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的前7%者可提出申请。
(三)三等奖学金,奖金为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的前17%者可提出申请。
(四)单项奖学金,奖金为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分为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学业表现单项奖学金、文体活动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30%、40%、30%分配)。综合测评单项分排在参评人数前23%者可提出申请。
(五)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奖金为元/人。有三年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品标兵”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获省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4.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办法根据捐资协议确定;
5.在奖学金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二)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没有缴清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者。
评定和表彰
1.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拟获名单,并以一定方式公示后将你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同一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3.学校每年定期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
4.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做好获奖学生主要事迹的宣传工作;
5.获奖学生如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学校有权追回荣誉书和奖学金,撤销荣誉称号。
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以本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有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长福利已送达,
各位南国宝宝们注意接收并加油前进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