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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激发学生、教师、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展示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各院所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创新创业成果,经研究决定于年5月至10月举办“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产教协同发展
1、大赛目的
本次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科研工作者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动力,联合社会各界力量,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注重科研成果转化,推动项目落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2、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怀柔科学城产业研究院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教务部、科研处、校友会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各院所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3、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
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与,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创意组项目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初创组与成长组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同时欢迎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加。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团队(项目申报人非中科院系统)需中科院系统相关单位或人员推荐信。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应未满3年(年5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应3年以上(年5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年5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要求
(一)大赛设五个分项赛,分别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康养”“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与突破。
1.新一代信息技术分项赛:包括芯片设计、传感器、半导体元器件等与芯片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技术、软件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机器人应用、产业互联网应用等相关内容;
2.新材料分项赛:包括有色金属新材料革新及应用、绿色环保建材、生物医用材料、光学显示、纳米涂层、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新型材料等相关内容;
3.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分项赛:包括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激光雷达、电子器械、仪器仪表、自动化专用设备等相关内容;
4.生物医药与医疗康养分项赛:包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相关内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