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20日下午,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指导,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成都新科孵化投资有限公司、成都科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线上菁蓉创享会——成都市科技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培训会在“科创通”云直播平台如期举行,近三千人次观看了本次直播。
首先,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部长张继艳从市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的政策依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时间、工作流程、材料报送、评审专家、结论意见、共性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张继艳提到,实施期在2年以上的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中期检查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中期检查。在项目中期检查时,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从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技术和成果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准备,并按照市科技局验收通知的要求做好验收材料提交,在此基础上于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不得无故逾期。目前验收工作开展按照项目截止时间,年度验收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在项目验收时,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经费的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随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高雪茹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与内控制度建设、经费外拨管理、会计核算管理:拨入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经费预算调整和其他有关要求为小伙伴们进行了详细讲解。
高雪茹表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任务合同书的预算,拨付合作单位经费,强化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以下情况需落实到位:签订子任务合同书,明确任务要求和预算明细;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合作单位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指导;不得随意增加减少项目合作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金额;不得向预算外单位转拨专项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合作单位获得的经费不得违规层层转拨。按计划外拨到项目单位的经费,不开发票。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违规资金也按规定原渠道退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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