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来啦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合制定了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将分类评价!
不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办法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等三类进行评价,要求评价过程中不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
如何制定绩效目标与指标
评价内容与指标是什么
评价周期和程序是啥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事业单位)。
绩效评价原则
能力导向
引导科研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定位,聚焦能力提升,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科技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
科学分类
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等三类进行评价,绩效评价体现各自类别特点,评价过程中不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
1
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应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等;
2
从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应突出实现国家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等;
3
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事业单位,应突出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经济社会影响等。
评价周期
建立包括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评价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
综合评价是面向全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评价,以五年为评价周期。
年度抽查评价是指五年期间,每年按一定比例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聚焦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创新能力等重点方面的评价。
绩效目标与指标制定
导向明确
对有条件的科研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合同约定绩效目标。
分类制定
根据学科特点,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应分类制定绩效目标。
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科技创新成果与水平;
人才团队与条件平台建设;
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科学传播、科技服务;
科研组织方式与管理机制创新;
其他。
评价内容与指标
基本内容
1)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2)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实现绩效目标的管理效率;
4)创新活动与成果的影响。
评价指标
1
一级指标包括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和创新效益;
2
二级指标包括职责相符性、需求一致性、管理规范性、完成情况及效率等;
3
三级指标按照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等不同单位类型,结合单位自身职责定位、科技创新特点,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评价程序
科研事业单位按照牵头部门部署要求,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和自评价。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结果实行计分制,并根据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
科研事业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提高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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