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

年11月17日至12月7日,本人参加了由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组织的“科技创新如何更好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专题培训班,赴德国汉诺威和慕尼黑两地围绕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体系构建、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环境营造等海外学习培训和实地考察。培训期间,通过对政府部门、高校、企业、技术中心(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开展公务拜访,以及专家授课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学习德国科技创新的理念和做法。本文梳理德国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经验与做法。

1

总体情况

德国较强的创新实力得益于完备的创新体系,为德国的研究与创新活动提供持续的动力:

一是政府与私人研发机构的良好合作,政府制定了连续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创新政策,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由四大非营利科研机构(马普协会MPG、赫姆霍茨国家研究所HGF、莱布尼茨国家研究所WGL、弗朗霍夫协会FHG)、公立科研院所、大学科研机构构成的公共科研体系,各机构分工有序、特色鲜明;三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四是德国科学基金会(DFG)、欧洲研究委员会(ERC)、各种公立和私立基金会、协会和商会组织等组织发挥了桥梁作用,促进了产学研用结合;五是德国有所综合性大学、所应用技术大学、所职业专科学校,大学、职业学校等教育系统注重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高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型人才,为科技创新源源不断地输入高素质人才。

德国的职业教育强调校企结合,主动服务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和国家战略,并努力做好五个对接:

一是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二是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三是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四是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五是职业教育与终生学习对接。

德国倡导终生学习,创造并营造可持续的学习文化,吸引和发展适合工业4.0的各类人才。

德国重视激活中小企业的活力,营造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系统,高效调控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流。

2

工学结合是产学结合的基因

在德国,应聘工科类学科的教授,要符合以下两个刚性条件:

一是必须离开母校;二是必须有在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学生从大学毕业以后,如果想留在母校工作,只可以做科研。如果要当教师,最高只能做到副教授,不能升任教授。据说,德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近亲繁殖”,避免形成裙带关系。

教授在企业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助于在课堂上教授学生实用知识和实践经验。例如,此次给我们授课的汉诺威大学舒尔茨教授,博士学位是在柏林工业大学获得的,博士毕业后在西门子公司工作了10年以上时间,之后加入汉诺威莱布尼兹大学。舒尔茨教授告诉我们,德国有一个观念,教材永远是过时的知识。教授给学生上课,必须传授学生最新的知识,且不指定教科书。学生上课也不用签到,上不上课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但学生仍然要来听课,因为要学习知识。在课堂上,教授一般先提出问题,再引导学生探讨用什么办法来解决问题。

教授要有5年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的刚性规定,就是德国产学结合的基因。教授了解企业的需求,跟踪并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知识,以便将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可能诞生新的专业、新的学科。例如,在位于离汉诺威市80公里左右Lemgo镇附近的科技应用大学(OWL),华裔教授李莉向我们介绍,该大学近年来新设立的数据工程、精密农业、空间管理、照明设计等专业,都是在机械机电专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来的,也是为了吸引学生前来报读。学习新的专业,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就业。

工科学生必须进行独立思考、实践能力的训练,一毕业就应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应用大学,李莉教授还陪同我们参观了该校实践工厂。李莉的助手向我们介绍,老师出题目或提出创意,如设计制作自动搬运小车、加工注塑件等,均由学生设计方案并动手操作,独立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培养、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时老师还会故意设置一些障碍,以加大些问题的难度。大学生经过严格的训练,毕业后到企业入职,就可以独立工作,并独挡一面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

应用性科研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申请

对于大学教授,科研并不是必须的,也并不是每个教授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大学并不强求教授发表学术论文。对科研感兴趣的教授,会积极申请政府的科研项目,或承接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

(一)科研项目来源渠道。科研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渠道:

1、欧盟“地平线计划”和“尤里卡研究”计划。欧盟科技计划项目从申请到立项,周期比较长,一般要1年以上的时间。德国联邦政府为中小企业申请欧盟“地平线”和“欧洲之星”计划提供咨询服务。2、联邦政府的创新支持计划项目,主要由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和教育与科研部负责管理。联邦政府为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或经济振兴计划,会设立相关经济发展计划项目和教育科研计划项目。联邦教研部负责的科研资助计划主要聚焦于创新能力提升,如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数字化学习、信息安全和自动驾驶等。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联合企业申报,资助经费不高于合理成本的50%。例如,“中小企业数字化”计划旨在促进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特别是在手工业中的应用;德国联邦政府设立的“科研创新成果潜力验证”计划,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消除科学研究与经济应用之间的创新空隙,该计划提出了完善成果转化验证的支持措施;“保护商业应用创意”(SIGNO)计划旨在支持公共研究成果向经济界转移,增强相关支持措施的灵活性,措施包括完善对专利技术再开发的资助条件,促进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3、州政府的创新支持计划项目。16个州政府为振兴地方经济,促进教育科研的发展,州层面的经济/财政部和科学/教育部也会设立相应的经济发展计划和教育科研计划。4、大学、科研机构从企业征集科研项目,或由企业委托研发的科研项目。对于这类项目,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研发和经费使用。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通过设立经济发展计划,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联邦和州政府教育科研部门为实施科技发展战略,也会设立相应的科技发展战略或规划。德国科技创新支持计划主要有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支持特定技术的发展,所有企业均可申请,大多要与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另一类是资助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这类项目程序透明、方便和简单。

在德国,中小企业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雇员人以下,其中88%的企业少于10人;年营业收入万欧元以下;资产负债表总额万欧元以下。中小企业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在德国经济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占企业总数的99%,雇佣了65%的员工,是创新的驱动器。德国不断优化现有的中小企业资助体系,一方面与欧洲资助计划进行更紧密的合作,以产生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保持现有计划的连贯性,以保证有关资助措施更加透明。

(二)主要资助计划。德国科技创新资助计划主要包括:

1、“中小企业核心创新计划”(ZIM),由联邦经济能源部负责管理,大多支持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项目,面向全国,无技术领域和行业限制,其目的是支持创新、培育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2、“工业共同研究”(IGF)计划,定位于竞争前研发,以消除基础研究和产业发展之间的资助空白,通常会吸纳许多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参与。通过该资助计划,促进没有自己研发部门的中小企业得以参与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共同开展创新活动。3、“创新型中小企业”资助计划,资助研发密集型中小企业,其目的是帮助它们参与风险高、经费额度大的计划项目,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参与联邦专业计划的机会,包括参与未来主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以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到更大的研究和创新网络。4、“走向创新”计划,帮助中小企业完善创新管理并提高原料和辅料的使用效率。凡是面向企业的科研项目,必须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对于这类科研项目,企业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同申请。对于后者,其过程大致是,教授先有一个想法,并说服企业参与,与企业共同提出申请。然后撰写项目申请书,向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经济与能源部、教育与科研部递交申请。申请书递交以后,一般6个月左右会有结果。

(三)科研经费管理。据舒尔茨教授在讲课中介绍,政府科研项目被批准的,科研经费由大学与企业共同分配,并按照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在编制科研项目的预算时,人力经费一般按6万欧元/人年计算,企业每投入一个人力,都要算作科研经费。如果事先约定大学和企业各50%,但实际执行中企业花费更多的,大学也会将自己的那部分科研经费转移给企业使用。目的是确保科研项目完成,并在企业投入使用。如果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以后,在企业得到应用,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否则就是失败了。

政府实施的科研计划完成以后,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在指定的期刊上发表,让公众可以看到。教授不可以私自占有科研成果。如果教授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科研经费,或发表科研成果,一旦上了黑名单,教授就没有任何发展机会了。在德国发表论文,不强调期刊的级别或影响因子,不允许使用科研经费支付版面费。对于政府支付的科研经费,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开支,必须花出去,否则就要收回。

德国对政府拨付的科研经费管理很严格,大学每年要审计一次。先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或问题线索,就要进行彻查,即凡是该教授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无论是什么时候完成的,都要彻查一遍,因为对于教授实行终生追责。因此,对于科研经费管理,教授会比较小心,一般不会拿职业生涯去做赌注的。

对于从企业获得的科研经费,其管理灵活性更大些。如果按项目计划,当年没有花掉的,经与企业协商并得到企业同意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使用。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协议约定,既可以约定归企业所有,也可以约定大学与企业共享。

欧盟的科研经费管理就更复杂了,必须遵循欧盟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很重视产学结合,在科研计划的设置上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大学教授与企业结合,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4

行业协会等联合企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

大学和科研机构可在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制约一个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难题,不可能由单个企业来组织研发,如不解决又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对于企业有共同需求的,如共性技术难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一般可出面组织研发,也可成立专家委员会制定行业标准、研究行业政策研究、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等。

由于大学教授与企业界联系比较密切,在与企业交流中,可能了解到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如果是单个企业提出的个性化问题,要么与企业共同向政府申请科研计划,争取政府的支持,如不能申请政府资助的,或政府资助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企业可以委托大学教授进行研发,或与大学教授联合研发。如果多个企业提出了类似的技术难题,或者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带有普遍性,则该技术难题可能是共性技术问题。如是共性技术问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征集企业资金,共同组织、联合攻关。在联合攻关过程中,企业可派出科研人员参与,并分摊科研经费。

每一家企业都是市场主体,有很强的竞争意识,达到一定规模的,一般都要主动加入一个行业协会或行业性组织。如果存在共性技术难题,而且该难题对企业未来发展会产生影响的,一般都会主动参与共性技术联合攻关。

共性技术研发取得的研发成果,形成共性技术专利池,再许可给出钱的企业。这种方式有以下好处:

一是大学、研究机构是免税的,相当于间接补贴产业;二是可分摊企业的研发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可促进整个行业提高技术水平。

以德国电气电子工业协会(ZVEI)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技术为例,工业4.0对每一家企业会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一是智能工厂/种植,在整个价值链上实现数字化和集成;二是智能产品,即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数字化;三是智能服务,即新的商业模式。年ZVEI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年在电气产业的销售额中,数字服务占比为20.4%,到年将增长到42.1%。

ZVEI分五个步骤促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技术(即以数据为基础的生产过程优化):

一是明确数据可用性,即哪些数据是可用的,哪些是可以获得的;二是明确数字化域,即分析企业可否利用数据来优化现有的业务(对内)或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对外),或者两者皆可;三是做好生态系统中的战略定位,即企业在生态系统中做好自我定位,可在哪些方面创造价值,或可在哪些合作中实现自身的目标;四是确定收入模式,即企业如何选择基于数据的新的商业模式;五是可实施性(可行性),即企业需具备哪些实现数据增值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需考虑哪些外部条件。

通过上述五个步骤,帮助企业引入数字化技术。行业协会在企业推进数字化技术,也属于科技成果转化。

5

下萨克森州创新中心

促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下萨克森州创新中心对内是事业单位,对外以有限责任公司面目出现,成立于年,隶属于下萨克森州经济部,是独立运作的咨询机构和政府的智囊团,与州教研部有业务关系,现有50名雇员。下萨克森州创新中心联接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与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网络,推进在经济、科学和政治方面对下萨克森州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其主要职能包括:

一是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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