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宇,祖籍浙江湖州。生于年月,年获医学博士学位,年作为山东省政府首批“泰山学者”工程特聘教授,被山东大学从美国康奈尔大学引进,01年8月任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常务副部长。为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山东省精神疾病基础与临床重点实验室主任。
陈哲宇教授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政府首批“泰山学者”工程特聘教授。
年11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
50万元全部来自科研经费,还是有部分是被混用的员工个人存款、原公司盈利?陈哲宇及其辩护人主张后者。并且,在他们看来,学校还有数百万元陈哲宇应得的收入、为实验室建设先行垫付的资金未支付给他,这部分金额抵扣之后,贪污事实上无从谈起。
被以贪污罪名起诉1年多,陈哲宇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但没有犯罪,“这是体制问题”。在他看来,国家支持科研工作的经费不够匹配,作为科研工作者,自己及团队的待遇也未得到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判决的前几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劳务费用、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再之前,山东大学的相关管理规定也经历了变更。陈哲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对陈的判决应该充分考虑政策走向。
日前,陈哲宇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也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递交了新的辩护意见。这桩备受
被分的50万元是否全是科研经费?
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星公司”)的成立,是这起事件的导火索。
为什么要成立公司?按照几名涉案研究人员的说法,实验室常年需要使用多种试剂,由于进口限制,01年,他们从山东经销商处购买的价格上涨数倍,远高于全国总代理商,甚至有时会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总代理商又拒绝向终端用户直接供货。
研究人员称,为了以更低价格拿到试剂,同时赚取一点儿利润,陈哲宇决定与另3名实验室的同事——时任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副主任的张述、神经生物学系副教授刘立梅以及实验师李琳——也是这个学系最初的研究力量,共同成立了湖星公司。陈哲宇实际控股5%,另外3人各持股16%。
按照李琳当时的调研,通过这家注册资本50万元的公司,试剂购买的价格比进价高出百分之三十左右。年月,湖星公司注销。研究人员解释,因为该试剂年年底价格下降,他们无需再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负责打理公司的李琳也提出“无暇照看”。
这家公司引起了麻烦。年10月,因涉嫌贪污罪,陈哲宇被刑拘。年1月8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哲宇等4人套取科研经费用于个人注册成立湖星公司,后又将50万元注册资金私分并占为己有。其中,陈哲宇拿走了30万元。
判决书认定,依照银行走账的流水,5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陈哲宇年长江学者学科建设经费及另两个科研课题。基于被分的50万元系科研经费的定性,陈哲宇等4人被判贪污罪。
事实上,注册公司的50万元资本金,来自实验室的“小金库”——年至年的5年间,陈哲宇安排李琳多次虚开发票,从他自己和实验室的项目中套取科研经费,共计多万元,这些钱一直由李琳保管。陈哲宇曾对公诉机关表示,这笔钱作为实验室公用报销经费,用以报销某些因程序繁琐而难以报销的合理科研支出,或者在经费未分期到账的时候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转。
周泽律师认为,从涉案科研项目完成的情况看,这些科研项目均已结题,并以优秀的等级完成,显然,这种情况与没有进行研究而套取科研经费有着本质区别。陈哲宇则认为,这确实“违反了科研管理规定,但违规不等于违法(犯罪)”。
验资完成后,50万元返回了“小金库”。年夏天,公司注销的几个月后,陈哲宇和3名同事将“小金库”的一笔钱分掉,数额同样为50万元,他们称,这是根据每人对实验室科研贡献大小而分的奖励。
按照一审判决的认定,被分掉的50万元全部来自被套取的课题经费;而陈哲宇的一审辩护律师认为,在李琳保管的套用经费中,这笔钱与李的个人财务、实验室和其他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都混在一起,并且,湖星公司在运转的两年多,还有大约0万元盈利,这些钱存在“交叉使用”,客观上无法区分分掉的50万元是否全是注册资金,也就是课题经费。
不过,一审判决载明的李琳、张述和刘立梅的供述显示,陈哲宇曾告知他们,因公司利润尚未计算,4人先分50万元“注册资金”。
陈哲宇对此的说法也有变化。在到案的第一时间,他曾称几人分掉的是“注册资金”,后期则改口“说不清楚”:“湖星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元,我们后来分的总数就是50万元,所以我曾说分的就是‘注册资金’,但钱都是现金,分不清是资本还是盈利。”
关于说辞的改变,陈哲宇解释:“原来(接受)审讯的时候觉得很累,很多情况很突然,一时没有想清楚。”
未兑现的收入远多于“赃款”?
陈哲宇及其辩护人强调,认定贪污罪的50万元涉案数额,实际应该扣除陈应得的正当收入——项目组成员加班费、劳务费、科研绩效、相关荣誉奖励、医学院教学维持费等,合计数百万元,远远超过被指贪污的50万元。
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国有财产并没有受到损失,也就是说,陈哲宇并无贪污行为。
陈哲宇称,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他和团队成员长期加班加点进行科研,经常“五加二”“白加黑”,一年四季几乎天天加班,每天工作1小时以上,例会也都定在周日召开,他们却从未领取过加班费。
事实上,一些陈哲宇原本应拿到的绩效经费,在山大工作期间并未得到。“这些费用应该从科研经费中支出,而奖励他一直没领取过。”周泽律师说。
例如,年发布的《山东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显示,纵向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之一为人工费,包括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人员的费用,人工费的开支可以按照0%的比例执行。对于不上缴的纵向科研结余经费,可按照项目负责人专设科研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可适当用于劳务费、专家费和本课题组人员的加班费、保健津贴、业务招待费等开支。
对此,根据山大财务部专项资金科工作人员和山大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栾维东解释,文件中的劳务费是为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设立的。
陈哲宇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均表示,在山大就职期间,陈哲宇的科研项目实际上还有很多,除去一些国家明确禁止编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项目,其他均可支出人员经费。同时,劳务费仅为人员费之下的分支项,还可以支出其他人员费用即项目组成员的加班费。
此外,课题的结余经费也有渠道进入项目负责人的专门账户。年1月,山大发布的《山东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余经费可分配不超过55%进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费账户。
“这些文件表明,在年1月1日以前,陈哲宇可以领取结余经费支出课题组成员加班费、保健津贴等;在此之后可以提取55%的科研绩效。”陈哲宇的一审辩护人说。据他初步计算,两类金额合计超过万元。
年1月8日,山大科学技术研究院曾做统计:截至年11月,陈哲宇到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共计9项,全部为纵向科研项目。其中有4项的结余经费为0,1项未办理结题结账手续,有1项在新管理办法施行后办理手续,剩下3项共余76万元左右。
山大财务部副部长何维兴认为,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结余经费的分配流程,结余经费的分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学校程序:对科研人员的绩效奖金发放的前提是,领取该账户里的资金必须经过学校财务部门的批准审核,缴纳正常的个人所得税后领取。“陈哲宇负责的项目中,没有任何一个履行过上述程序,陈哲宇个人也没有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过绩效费的领取”。
陈哲宇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两个称号。按最初的规定,这两个称号每年各有奖金或岗位津贴10万元。而据他称,长期以来,山东大学并未支付他“长江学者”的奖金。
被逮捕后,年1月11日,山大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了《关于陈哲宇“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岗位津贴发放情况的说明》,称年,“泰山学者”规定,当年进入二期管理的专家岗位津贴提高至每年30万元,而陈哲宇在“泰山学者”的聘期内又入选了“长江学者”,按照学校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原则,同时入选两个及以上人才项目的专家,只能就高享受一个项目的支持待遇。
“这份说明是山大在案发后应办案单位要求出具的,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学校文件,也不是会议纪要,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对之前的行为也没有溯及力。即使山大之前有文件规定,也不能单方面违反和陈哲宇签订的长江学者合同,这等于违反了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陈哲宇的一审辩护人质疑。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就此联系了山大人才办公室主任曲明军,他表示,办公室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时曾代表学校出具了这份说明,但他对具体案情不了解,未予回应。
个人为实验室垫资未完全报销?
另一个被认为应从50万元里扣除的款项,是陈哲宇为实验室购买仪器和试剂的垫资。
据了解,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年年底筹建。被作为专家引进回国之前,陈哲宇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医学院留学。因为与国外的实验室熟,为了保证科研的时效性,尤其在实验室建设的初期,陈哲宇经常“人肉搬运”买好的仪器和试剂回国。
“不管几点,他回国下飞机的第一件事一定是把试剂运回实验室。”陈哲宇的妻子徐路说。
在张述的印象里,陈哲宇差不多每年要出国两次,参加一些学术交流活动。临行前,陈哲宇总会询问实验室人员需要从国外买什么仪器、试剂或者耗材。“记忆最深的一次是他回国带了3个行李箱的实验用品,都是给实验室的小仪器或者抗体。为了保证试剂能一直处在低温环境,他还用自己的衣服一层层包住装着干冰的小保温箱。”
陈哲宇认为,自己为实验室投入了大量的试剂、设备、细胞株以及转基因小鼠。但由于物品是由个人从国外买进,国外无法提供发票,垫付的钱始终无法通过正规途径从学校报销。
据实验室的几位老师不完全统计,陈哲宇垫资购置仪器、试剂超过万元。在实验室组建的最初,这笔费用多数靠陈哲宇在国外的补贴支持。
对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虽然陈哲宇提供的证据表明他曾经从国外购买试剂等,但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是否报销均无证据证实。而且根据李琳的手写账目,她为陈哲宇报销了购买国外试剂的费用。
李琳表示,从她开始套取并保管实验室的科研经费以来,一直有记账的习惯。“陈哲宇也会时常查账,从国外回来也找她报销。”但她说不清这些年陈哲宇在试剂和仪器上投入的钱到底有多少,只是“找到我的我都报了。”
陈哲宇的一审辩护律师统计,按照李琳提供的证据《报销明细表》,李琳为陈哲宇国外试剂换购发票仅有次,合计7万元左右。此外,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李琳的记账簿提供了从年到年间的花费记录:陈哲宇曾向其报销过几次交通费等费用,购买国外试剂共笔,合计7万元左右。
但实验室建立初期的账目是缺失的。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试图联系李琳,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在二审辩护律师周泽看来,陈哲宇领导的实验室要正常运行,每年需要万元至00万元的经费支撑。而实验室的经费,主要靠课题组的课题经费维持,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申报、竞争获取,并不能确保每年都获得,课题经费存在“大小年儿”的现象。
“科学研究是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周泽律师认为,陈哲宇和实验室的相关课题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将课题节余经费中的部分资金套现后转入实验室的“小金库”,并由专人保管供实验室使用,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在课题经费不足时实验室也能运转。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到山大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栾维东,他表示,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评估教师的能力及精力,比较公平。但他同时承认,国家发放的科研经费实际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项目经费发放都比课题下来晚。比如正常应该年初下发,最后九十月才到位,按照管理要求,这些钱年底又必须花完,否则就收回。
陈哲宇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均认为,不能割裂地看待陈哲宇垫资和分配科研经费两个事件。
“神经生物学实验室是山大的,陈哲宇本来没有义务去垫支,但由于科研需要,他垫支是事实。在实验室发展起来后,科研经费充足的情况下,虽然方式不当,但实际上是拿回自己的投入,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也没有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他们表示。
导师被抓后学生被迫转专业
出事后,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的
该系
年开始,山东大学医学院正式开设神经生物学课程。年10月,神经生物学的教学任务开始由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承担,“这是目前山东省内高校开设的唯一一门神经生物学课程”。后来,系里一度有包括陈哲宇在内的10名教师和博士后工作人员。
据陈哲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和家属透露,出事之前,陈除了拥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的称号,还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他也曾在各种科研大赛中获奖。据律师和家属提供的资料,陈哲宇曾荣获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美国NARSADYoungInvestigatorAward、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
事发前的3年间,神经生物学系共在《Science》《JournalofNeuroscience》等国际知名SCI期刊上发表了科研论文近30篇,合计影响因子余分。
“山大神经生物学学科在陈哲宇的带领下,经过10多年努力,已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排名前1%,研究成果在《科学》等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周泽说。
此外,陈哲宇也作为国内著名的神经科学专家,承担着国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年11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哲宇承担的科研项目中断。作为山大神经生物学科仅有的一名博导,事发后,陈哲宇所有的博士生、硕士生被迫转了导师和专业,重修缺少的课时。
实验室每年招收的研究生也从之前的8至10名降到了1至名。处在上诉阶段,目前张述和刘立梅还暂时在系所里承担之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曾有近30名学生的神经生物学系,现在只剩下7人,其中5人今年6月毕业。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显示,神经生物学系现已被细胞生物学系兼并。据系内教师透露,这个拥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建立了成熟的分子以及细胞生物学与动物行为学研究技术平台的实验室,内部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空间在不久的未来将被重新分配。
(文中张述、刘立梅、李琳及徐路均为化名)
本报济南5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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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陈哲宇因涉嫌套取和私分科研经费问题身陷囹圄
旧办法严管,新办法松绑,政策能否落地有待观察
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被羁押三年多后,于年1月18日“刑满释放”,该案因涉及科研经费使用、科研成果产权认定以及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等问题而广受科技界
几天后,年10月9日下午,陈哲宇家人接到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的电话,被告知陈哲宇涉嫌共同贪污,金额约二三十万元。直到家人给陈哲宇实验室的同事打电话,发现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关机时,他们才开始相信,事情可能是真的。
比孩子还宝贝的实验室
让陈哲宇毫不犹豫拒绝百万年薪的,是他割舍不下自己亲手创建十年的神经生物实验室,以及在这个实验室基础上成立的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年10月,山东省政府向陈哲宇颁发了“泰山学者”聘书,31岁的陈哲宇从美国康奈尔大学回国,便立即投身到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的组建中。
“泰山学者”是山东省年起实施的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从国内外公开招聘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山东省希望他们能够在未来冲入“两院”院士行列,或成为国内知名的学术大师。
陈哲宇在山东大学的起步可以说是从零开始。为尽快开展工作,陈哲宇一面召集科研人员,一面在申请经费未到账的情况下,个人垫资购买仪器、实验用品。
年,陈哲宇一篇有关脑疾病的论文就发表在著名的《科学》杂志上,论文确定了与焦虑等神经精神疾病有密切关系的一个神经因子,为临床药物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持,该篇论文在学术界备受
年,36岁的陈哲宇又获评教育部的“长江学者”。“在神经生物学领域,他的票数遥遥领先。”同领域学者杨帆告诉财新记者。
被绑在实验室,几乎是陈哲宇和实验室同事们的工作常态。分子、细胞实验,小鼠行为,都需要长时间观察,人的作息时间完全打乱。尽管为家庭付出的不多,但陈哲宇一家老小十分理解他。“科研工作是竞技性的,只有第一,没有第二。”他家人说,特别是神经生物学所属的脑科学领域,在自闭症、抑郁症、老年痴呆等脑疾病和人工智能领域掀起了全球性科研热潮,竞逐激烈。
十年间,陈哲宇带领同事们高速运转,承担了60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共主持使用科研经费超过3万元,在年10月被拘留前,已完成其中的50多项。这个实验室在陈哲宇和其团队的努力下,学术影响力已进入世界排名的前1%(ESI前1%)。
目前,科研人员获得的经费形式有两种:一是纵向科研经费,资金来自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国家社科基金等中央部委或者地方各级机构,属于国家财政支出,科研人员通过申报课题,公开竞争获得经费;另一种是横向科研经费,来自企业、社会团体、国际组织等,科研人员可以和这些机构或个人协商沟通,以合作协议的方式承接项目,这些资金一般属于非财政资金。
在陈哲宇的实验室,除副教授王平有一项横向经费,陈哲宇申请的均为纵向科研经费。在高校,无论是纵向经费还是横向经费,均算作学校收入,要纳入校财务部门与公务经费等费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从财政划拨下来的科研经费首先打入高校统一账户,经费使用过程需要学校和院系监管,同时也要接受审计、科技等相关系统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如要支取科研经费,惟一途径就是向校财务部门提供发票,通过报销的形式获得,且每年花多少经费,每笔款项多少钱,都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时的预算进行。但科研实验充满不确定性,科研进度并不能与预期一模一样。因此,比照预算支取,科研经费就会有时结余,有时短缺。
在一所高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李明对财新记者承认,套取科研经费是普遍现象。科研经费预算每项支出都卡得非常细,超标的就要找发票,算到别的能报销的款项里,有结余的也要用发票套出来。他认识的学者里就有人因为不会做账、平账去请专业财务人员帮忙,而请财务的钱也需要从经费里套。
年7月,审计部门在例行的审计中发现,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实验室技术员耿某涉嫌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且发现实验室通过虚开发票累计了万元科研小金库。10月,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介入此案,指控陈哲宇及实验室成员耿某、王平和黄红梅,“将以虚开发票套取的50万元科研经费用于四人成立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金,公司注销后,四人于年7月将该50万元注册资本金私分”。
年1月8日,天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哲宇等人身为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陈哲宇有期徒刑四年;耿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王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黄红梅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公开的小金库和私分的50万
陈哲宇的实验室每年开支一二百万元,绝大部分经费都用来购置消耗性材料,例如抗体、转基因小鼠、血清、细胞株。抗体只有通过反复实验才能确定最终的表达、信号和分子;购入的转基因小鼠在经过DNA改造后,只有繁殖的子代才能筛选出完全呈病状的实验小鼠。实验可能会失败,小鼠需要精细饲养,花费必然是长期的,因此,陈哲宇要确保实验室资金来源充裕且不间断。
共同涉案的副教授王平告诉财新记者,申报课题要提交项目申请书,获批之后,经费划拨到高校要等,向校财务支取划拨到个人账户还要等,这中间的时长有多久没有人能保证。“如果因为资金短缺,科研工作无法连续运转,再起来就难了。”财新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实验室始终有资金周转,在课题经费有结余时,陈哲宇都会安排耿某将没有花费完的经费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出来。实验室万元的小金库就是这么来的。而按照过去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如果结题时经费有剩余,就要原路返回。
陈哲宇管理的万元小金库对小组内成员公开,收入、支出由耿某记账,钱也放在耿某处保管,他本人则不定期和耿某核对经费和账目。王平觉得,如果陈哲宇真想贪污公款,方法有很多。“他完全可以把这万元放进自己户头,也可以不对组内成员公开,但他没有。”
01年,受南美爆发的疯牛病影响,陈哲宇实验室常用的Gibco胎牛血清被炒到七八千元一瓶,价格翻倍且货源不足。血清是实验必需品,在比照有限的经费和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下跌的价格后,陈哲宇决定做血清公司的代理商,这样一瓶血清就能省下近一半的钱。
01年8月,耿某从小金库拿出50万元注册成立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湖星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完验资手续后,50万元又被重新放回小金库中。公司注册时,陈哲宇草拟了一份股权文件,其中陈哲宇占股5%,其余三人各占16%,因为陈哲宇、王平有行政职务,公司注册使用的名字是黄红梅和耿某。
同样从事神经生物学研究的杨帆向财新记者证实,胎牛血清的价格在01年确实被炒得很高,后来趋于稳定。年月5日,湖星公司登记注销。耿某在法庭上曾解释,一方面因为胎牛血清的差价已经不明显,另一方面自己并非专业人员,公司账务处理很麻烦,在和陈哲宇商议后决定将公司注销。
年7月,审计部门向耿某询问湖星公司一事,其将与审计人员的谈话内容转述陈哲宇之后还出去旅游了一趟。王平也表示:“审计查的时候,只觉得老师是不是不能开公司了。”
当月,陈哲宇从小金库里拿出50万元,分给了黄红梅、王平各8万元,耿某4万元,自己留下了30万元。“审计已经查公司了,怎么还能这时候分钱?”拿到钱,王平出门就和黄红梅嘀咕。
一位了解案情的律师告诉财新记者:“陈哲宇就是完全不懂法,审计一查,完全慌了。”
公家的“便宜”
“我不懂法,也不懂财务,或许在程序上不符合规定,可是我没有占公家的便宜。”在接受讯问和庭审时,陈哲宇多次这样表示。他还提出,50万元并没有按照公司注册时的比例分,所以分的并非是注册资金,而是实验室成员的科研奖励。
另外他认为,小金库里涵盖了为实验室购置国外仪器、试剂时垫付的资金,因为国外没有发票,所以垫付没有及时报销。根据一审辩护律师董宪鸿提交的证据,年至年,陈哲宇为实验室垫资购买科研用品超过百万元,陈哲宇和律师均提出应对此花销予以抵扣。
但法院认为,国外仪器、试剂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是否报销均无证据证实,且根据被告人耿某的手账记载,曾为被告人陈哲宇报销购买国外试剂费用,因此认定上述意见不成立。
陈哲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周泽指出,耿某的手账明确说明陈哲宇仅报销过两次试剂款,但几位证人均表示十年间陈哲宇曾多次从国外购置仪器和试剂,且实验室存放数台仪器,可以证明有未报销的部分。
李明向财新记者坦言,个人在国外购置仪器设备,无法获取发票,要想报销只能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因为各岗位面对的主管部门不同,财务人员需要面对大量的票据,“认印章是最快的办法”,核对国外购买协议的真伪则相对麻烦。
杨帆也告诉财新记者,很多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学者回国后,都会从国外购买试剂和仪器。有国外科研的经历,就明确知道国内外仪器、试剂差价之大,而且国内的试剂市场不规范,不但价格高,而且有的代理商还会提供假试剂,或者向试剂中兑水,“国家财政科研资金都流到二道贩子、三道贩子手里去了”。
更重要的是,直接购买国外试剂可以保真,能为科研争取时间。知情人士透露,陈哲宇曾因一个数据没有敲准,正在重新核实数据之时,被英国一位脑科学家抢先发表了同题论文。该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小轰动,迟了一步的陈哲宇非常懊恼。
根据年1月1日执行的《山东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陈哲宇还可以获得科研绩效费。该办法第六条规定,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财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分配;考核结果合格的,结余经费可分配不超过55%进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费”账户。年1月31日,山东大学出台的新办法,将这部分比例提高至70%。
律师周泽提出,按照年的办法,陈哲宇有三项结余经费可以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费账户中,按照55%的比例计算,可获得结余经费也超过50万元。与此同时,陈哲宇在年获评“长江学者”,教育部向其发放三年的特殊补助津贴,共计30万元,而这笔钱山东大学并未给过陈哲宇,仅向其发放过由山东省政府拨款的“泰山学者”奖金。
政策松绑
科研经费支取手续繁琐、经费标准过时、预算管理过死不符合科学探索的未知性,这些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李明认为,以往学者们能够在旧的管理制度下从事科研工作,是因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得严格,但执行得不严格,多年来有关部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默许科研人员虚开发票平衡经费使用。
01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审计部门加大了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年3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近年来,一批知名科学家先后栽倒在科研经费问题上。除了众所
曾任中央巡视组组长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令狐安,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公开表示,科研机构普遍存在的报假账问题,即套取国家资金私分,在他看来属于“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
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提交了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议案,他提到,有大量的科研人员不再愿意申报科研项目。在其参加评审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人中,教授以上级别的科研人员已经非常少,其所在学科里,年中国社科院系统甚至没有一个人申报。
各方期盼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迎来转机。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确定将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以及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
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基本态度是“松绑+激励”。
比如陈哲宇经历的结余经费有剩余要原路返回的情况,按照《意见》,验收后的课题,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并可以直接统筹支出用于科研活动,两年之内用不完再收回。这就意味着,只要项目完成,结余的经费可以用于对应项目以外的其他科研活动中,并且也不需要再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结余经费。
对于预算管理过死、差旅费会议费标准过时的问题,《意见》中也有明确回应。《意见》提出,只要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各种费用之间可以相互平衡使用,差旅费、会议费标准也自主管理,有难以索取发票的可以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提供伙食和市内交通补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意见》最重要的一点是重新明确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且不设比例。“此前大学老师跟陈哲宇一样,不能在自己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中获得任何报酬,而按照《意见》以后,则可以合法合规地以绩效的方式获得劳动报酬了。这是很大的进步。”
其他政策也在更新。同在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这份文件要求,案件查办时,对于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文件更强调,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于身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要区分其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的身份,特别是要区分科技创新活动与公务管理,正确把握科研人员以自身专业知识提供咨询等合法兼职获利的行为,与利用审批、管理等行政权力索贿受贿的界限;要区分科研人员合法的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要区分科技创新探索失败、合理损耗与骗取科研立项、虚增科研经费投入的界限;要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要区分风险投资、创业等造成的正常亏损与失职渎职的界限。
“如果这些措施提早实现,陈哲宇教授等人一案就不会发生。”律师周泽说。
在陈哲宇的实验室里,王平指着冰箱前的一块空地说,每年陈哲宇从国外回来,带的不是给家人的礼品,箱子一打开全是用衣服层层裹着的试剂,“每次他下了飞机就直奔实验室,把试剂小心翼翼放进冰箱,衣服都乱七八糟扔到地上”。
一审宣判后,陈哲宇、王平和黄红梅不服上诉,他们目前仍在等待二审开庭。
文中杨帆、李明、王平、黄红梅皆为化名
编辑: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