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与问题学术研究的困境是怎样产生的

本文出处:曲安京.故事与问题:学术研究的困境是怎样产生的[J].自然辩证法通讯,,43(6):1-7.

摘要:对“学术研究”的一系列相关基本概念的误解,致使人们混淆了“历史”与“历史研究”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恶化了部分人文学科的学术生态环境,这或许是中国的近现代精密科学史研究之所以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问题的提出

为什么中国的近现代精密科学史研究很难融入国际科学史界的主流?经过多年的观察与实践,我们确信,不是因为语言的障碍、不是因为知识的艰深、不是因为史料的占有、也不是因为文献的庞杂,在今天的信息化时代,这些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历史与“历史研究”是有区别的。正如数学与“数学研究”的差别一样:初等数学、微积分,当然都是数学,但是,从事这类数学的教学或普及,是不被数学家认定为“数学研究”的。这是常识。

但是,在某些人文领域,例如科学史,人们常常会忽略“科学史”与“科学史研究”的差别,将“科学史的功能”与“科学史研究的功能”混为一谈,甚至部分人文学科的一些资深学者,也可能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视若无睹。

面向大众的历史,与专业的历史研究是有根本差别的。前者不一定需要专门的学术训练,甚至不必遵守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后者则特别强调其学术传承,且需严格恪守本学科认可的研究范式。

如果将这种差别混同起来,就降低了业余爱好者与职业学者之间的学术门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青年学者的学术生涯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的起步阶段,便无所适从。在部分人文学科的研究中,忽视了这个差别的根本原因,大约是对“学术研究”的一系列基本的、相关的学术常识的误解。

近现代精密科学史,主要是指17世纪以来以数学为基础的西方科学史。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一直是国际科学史界的热门。遗憾的是,因为上述误解所形成的学术环境,使得我们的青年学者很难凭借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国际同行进行对等的学术交流。

如所周知,人文学科的学术研究成果基本上是以两种形式发表:学术专著或学术论文。在中国当下的科研环境中,后者是最常见的发表形式。那么,什么样的文章算是“学术论文”?为了更加尖锐地揭示这个看似“平凡”的问题所导致的一些恶果,我们不妨从更一般的视角,对国内部分人文学科研究的学术环境所存在的一些共通的问题进行粗浅的评述,以期引起国内人文学科界,特别是科学史界同仁对这些问题的重视。

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是:作为一个职业的人文科学“研究者”,我们该怎样理解学术研究中涉及的一系列基本的概念?对这些常识性概念的误解,在什么意义上损害了我们的学术研究及其生态环境?

由于这些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环套一环的,要澄清对它们的误解,从根子上,需要从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讲起。

二、范式:方法论vs问题域

任何一个学科专业,都存在一条无形的边界。处在边界外面的,被认定为外行或业余爱好者。职业训练的目的,就是把一个学生塑造成边界内的专家。这个边界,是其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所决定的。通常说来,职业学者都是训练出来的,即使个别自学成才者亦不例外。他们被训练的主要目的,就是了解并掌握他所应该且必须恪守的研究范式。

那么,范式是什么?

范式(paradigm),是库恩提出的一个概念。对范式的最常见的误解,就是认定范式确定的是某种方法论。

库恩的“范式”概念一经提出,便受到了全世界不同学科领域的广泛应用,由此产生了“范式”定义的一些争议。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库恩的“范式”,是针对“自然科学”而言的,他利用“范式”的改变,来解释“科学革命”的发生过程。按照库恩的解释,本质上,“范式”确定了“问题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当库恩指出,两种不同的“范式”具有“不可通约性的”的时候,他的意思是:两种不同的“范式”所确定的“问题域”的交集是空集。因此,在库恩看来,(自然科学)“范式”的改变,总是通过“革命”的方式完成的,抛弃旧的“问题域”,以全新的“问题域”取而代之。但是,当我们讨论历史学科(如数学史)“范式”改变模式的时候,就会发现,库恩所谓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似乎是不成立的。确切地说:如果我们接受“范式”的本质,在于确定一个特定的学术共同体的“问题域”,那么,当史学研究范式发生改变的时候,通常都不是以“革命”的方式完成的,其“问题域”不是被替换,而是被扩张。

因此,按照库恩的意思,范式的确定,是指相应的学术共同体所认同的问题域(problem-field)的确定。确切地说,就是对于合法的研究问题的界定,即:什么样的问题,属于这个学术共同体所承认的研究对象。

例如,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范式下,其问题域的生成元是这样两条基本原理:地心说与匀速圆周运动。于是,凡是根据这两条原理可能演绎出来的非平凡的性质,都是其问题域中的问题,凡是不符合这两条原理所讨论的命题,都是不被允许的!这就是范式的功能。问题域的确定,就是研究范式的确定。反之亦然。至于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则是无关紧要的。

历史学的研究范式,从开始以来,基本上就是以发现新史料或阐释新意义为合法的问题,正如傅斯年所言,“史学就是史料学”。因此,传统的史学研究,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发现为特征的what范式。其问题域主要包含“有什么”的问题:有什么新史料或有什么新释读。除此而外,似乎都是没有意义的。

而新史料的发现与认证,和对史料的新的释读,大体上是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方法上肯定是有所区别的。例如,李俨先生的特点,就是对中算史料的整理发掘;而钱宝琮先生的特点,就是对已经发现的中算史料之算理的分析解读。二者各擅胜场,方法论有所差异,但因其问题域是一致的,因此,终归是同一战壕的战友。

所以,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可以有不同的方法论,但是,必须遵守并维护相同的问题域!

三、问题:话题vs未知

既然研究范式的确定,等同于问题域的确定,那么,什么是“问题”?一个常见的误解,就是问题等于热门话题。

任何一个学术共同体,都有其既定的问题域。正是因为有一个相对保守且坚固的问题域,筑成了适当的学术门槛,不会让时下的所谓热门话题,扰乱了其研究惯性。一个研究范式的确定,实际上是定义了相应的学术共同体所需要探讨的未知领域。问题分为两类:

一类是本学科的基本问题,例如:科学史学科的基本问题,就是“科学是什么?”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基本问题,一般都是不会彻底解决的问题,否则这个学科就会结束其使命。因此,基本问题通常不适合作为一篇学术论文的选题。

另一类问题,就是为了回答这个基本问题,按照一定的研究范式,分析出来的大量具体的问题,是这些具体问题构成了本学科所认同的研究范式的问题域。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解决的都是这一类的具体问题。

根据研究范式的这个功能,我们可以给第二类问题一个简单的定义,一个合法的研究问题,应该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价值的;

第二,尚没有答案的;

第三,可能存在一个答案。

第一个条件,有价值的,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有用,是由研究范式所确定的问题域来框定的。对于价值的判断,决定了对于其所在领域的研究范式的认同。

例如,数论是研究整数性质的科学,而素数作为构成整数的最基本单元,有关素数性质的一切未知的、非平凡的命题,都是数论中的重要问题,其合法性由数论的问题域天然赋予,外人对此不容置喙。因此,无论哥德巴赫猜想之类的命题看起来多么“无用”,甚或“无聊”,对于数论学家来讲,其价值都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一个保守的历史学家来说,如果他只接受what范式,那么吴文俊之古证复原的how范式中的问题,就都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一个人提出的问题是否有价值,完全取决于是否认同其相应的研究范式。你接受了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自然就认定它们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anghaibinbei.com/kftd/1183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