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42号
为做好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说明
本联合资助项目作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试点合作协议执行。
申请联合资助项目应符合《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指南》(附件1)。鼓励申请人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下属单位联合申报。同时为了更好地对申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和过程管理,申请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申请经费、项目摘要)将向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
年度联合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为万元,资助强度不高于3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请人申请联合资助项目前应认真阅读《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申请须知》(附件2)。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路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间:工作日9:00-17:30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合资助试点工作管理办公室
年9月7日
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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