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由公司承担的黑龙江省交通科技项目《同步纤维磨耗层技术研究与应用》和《高模量沥青混凝土在收费站加铺改造中的应用技术研究》两个科研项目,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字[]号)规定,项目鉴定(或验收、评审、结题、行业准入项目、获得知识产权、品种审定)后办理成果登记,登记后的项目视为项目结题,并纳入科技成果管理范畴。《同步纤维磨耗层技术研究与应用》和《高模量沥青混凝土在收费站加铺改造中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鉴定后,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成果登记工作。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报-数据审核-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受理-纸质材料审核,经审查核实,两个项目研究成果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准予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科技成果登记后,在应用方面享有以下支持:
1、获得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
2、对于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证书和验收证书(或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一同作为结题验收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
3、优先推荐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省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4、优先获得科技成果推介等其他相关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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