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论证科研成果转化第一大障碍

著名治疗白癜风专家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740876.html
白癜风复色 http://m.39.net/disease/a_6201577.html

由科研人员本身来论证可行性是极为广泛的错误实践!该由谁论证?原则上,该由第一受利人来论证!科研人员的成果只是他的论据之一。

在我国,当前,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第一大障碍是可行性论证。几乎所有想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人都必须面对这第一个问题。这个环节的问题出在谁向谁论证?证明什么?

科研人员向谁论证?向有关部门的主管部门论证,或是向企业负责人论证。既然是新研究出的科技成果,你没法指望他们能真明白。换句话说,对牛弹琴!

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听取论证也是很难受的,他们也深知自身无法判决被论证科研成果有多大转化成功的可能性,但是要拍板!那就拉一帮科技专家进来。这就产生了谁是合格的科技专家问题。答案是:按职称或级别来!对这类专家,只有两个字:走过场。

就本质而言,我国的可行性论证总是要求研究者“证明”能完成转化。但是,在目前的大技术环境下,这是徒劳的。事实上,研究者根本就不懂具体如何转化!往往是把设想(或想象)的路线等价于转化的实现路径!他不可能懂得在一个具体的企业环境下相关的环节,也不了解他的转化需要该企业的那几个相关技术人员、如何配合。连企业的人都不了解,如何把他们组织起来完成转化?

由科研人员本身来论证可行性是极为广泛的错误实践!该由谁论证?原则上,该由第一受利人来论证!科研人员的成果只是他的论据之一。

简单地说,研究者应只限定于介绍其成果的内容,也只能限于保证自身研究的客观性。他不应承担他无法承担的责任,就是他想承担别人也不信任。很搞笑,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可行性论证的基本态势是:研究者力图证明他能承担他不应承担也无法承担的责任;而听取论证者不想承担自身应担的责任,想搞明白能否把责任转移到研究者身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要求论证文件中有承诺性文字。如科技基金中承诺发几篇论文,或保证如何、如何!

如果成绩(或利益)归听取论证方,而责任归研究者(论证者),那么原则上,可行性论证报告就通过了。这就马上引出下一个问题。

第二大障碍是谁牵头?如果企业负责人认定其成功是铁定的,那么他就会把牵头权把握在自身手中。但是,他很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anghaibinbei.com/kfjy/911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