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公开课不仅传授知识和技能,还建立学员之间的沟通机制,以及授课专家与学员之间教学相长的互动机制。近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评价》高级研修班(第六期)举行了内部研讨。考虑到本期培训班的学员三分之二来自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并且科研经费管理成本年度的热点话题,因此研讨的主题就确定为科研经费管理最新法规落地实施难点季对策。学员分组讨论,授课教授组织研讨并进行点评与整理。学员提出的难点及应对方案:难点一:如何把握科研经费中差旅费、会议费的标准?对策一:
根据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50号)文件,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而不必照搬公务员的管理规定。应切实做好“放、管、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难点二:如何根据国家规定聘请和管理科研财务助理?对策二:各学院可以设置报账员,分担财务处的压力。或者科研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来报销,实现网上申报。需要注意的是,项目是由各个实验室组成的,有些项目不属于科研项目,科研财务助理是由实验室还是财务处形成结算中心来管理,存在争议。不过我们认为科研助理要为科研团队服务,科研助理由科研团队自己聘请,科研财务助理的劳务费从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但是,科研助理的薪酬不可能很高,因此很难聘请既懂会计又懂科研专业人员。难点三:科研预算编制中,科研人员和教师不懂预算编制目的,并且对各个预算科目不是非常了解,编制预算时完全套用规定。但是在实际报账时过不了系统,需要调整预算,因而预算申报时间过长且手续繁复。对策三:下放预算调整权给依托单位,让财务部门制定操作层面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指导意见,供科研人员和教师编预算时参考;调整预算系统,实现部分项目的捆绑,让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调整预算。难点四:科研院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制度存在缺陷,审批下达时间过长,影响项目进度。对策四:建议财政部尽快下发有关文件,政府采购计划是否能放宽摒弃审批制,设立有重要事件直接上报主管部门的制度,采用事后审查作为监督。难点五:劳务费分配比例存在问题,很多科研人员没有得到与付出的脑力劳动对等的薪酬待遇。对策五:目前已经取消了劳务费提取的比例,但是课题主持人的回报还没有解决,因为劳务费的发放不包课题主持人。虽然新的规定提高间接费用比重,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但是究竟如何激励并没有说清楚,建议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细则加以落实,体现贡献与报酬的匹配,否则课题主持人本来在课题中的地位最重要,结果却无法得到任何回报,很可能采取其他措施把自己认为应得的报酬取回(例如发放给学生之后再索回)。教授点评:本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应当说有很大进步,但是离理想状态还有不少差距。结合学员讨论中没有涉及到的方面,点评如下:1.科研经费中涉及的差旅费,不需要按照行政机关的标准执行,但是究竟按照什么标准呢?很多单位在找不到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还是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正在研究制定相应标准,我们可以及时